https://goo.gl/maps/HobxmfMbTCg8dnHUA
屏110往潮州在7k處有一鐵路平交道停看聽標誌
但此標誌極難以認出(和道路方向有明顯夾角,且往往被樹木等遮擋),
辨識後若要及時減速到15kph幾乎會構成危險駕駛
此時應以儘快減速為重或維持合理減速度為重?
且自此至潮州皆無鐵路平交道存在
依此規則似乎在減速後除通過平交道外全無解除條件,只能一直維持15kph?
另外,以此規則一、二,要注意的目標皆是"火車"
那麼需封鎖才可上線的各種機械(而非軌道車輛)不知是否為需注意的對象?
※ 引述《ultratimes ()》之銘言: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4
: 汽車行駛中,駕駛人看到鐵路平交道標誌或標線後,應即將速度減低至時
: 速十五公里以下,接近平交道時,應依下列規定:
: 但如果,平交道前面有一面速限超過15公里的速限牌
: 而我開超過15公里,算不算違規呢?
: 我原本還以為這種事不可能發生
: 平交道前面不可能有速限牌,就是自動給我降到15
: 或是就算有速限牌也是15啦
: 可是
: https://goo.gl/maps/SPPC9yEGrLmkPiRRA
: 平交道前直接出現一張速限60的速限牌喔
: 所以可以用60公里的速度通過平交道嗎?
: 速限牌優先還是平交道法規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