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狹路違規10分鐘29車 他遭魔人檢舉噴9百

作者: eulbos (反串魔人)   2020-09-25 10: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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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即時
獨家實測|狹路違規10分鐘29車 他遭魔人檢舉噴9百從此拒走
台中市陳姓民眾7月間開車經過西屯區光明路,由於路寬僅8米,加上路邊停車占用約一
半車道,導致他左車輪壓到雙黃線,不料竟遭魔人拍照檢舉,害他吃上900元罰單。陳男
向《蘋果新聞網》投訴:「如果要這樣開單,以後再也不敢走這條路。」記者昨(24)日
前往該路段實測10分鐘,發現共有31輛汽車經過,其中29輛跨越雙黃線,違規率高達93.5
%,若有人刻意檢舉,簡直就是「逃不掉的罰單生產線」。
陳姓民眾投訴,7月15日傍晚6時許,開車從青海路沿光明路往西屯路方向行駛,當時右側
有大樓在施工,許多汽、機車停在路邊占用車道,在車道空間不足下,導致每輛汽車經過
都會跨越雙黃線,事後接到一張「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的罰單,罰鍰900元,他再回現
場看,發現該路段不論何時都一樣停滿車,「現在已不敢再走這條路了!」
陳男說,他向警方反映,警方卻說「違規事實就是這樣」,他決定先繳罰鍰再向裁決處申
訴。根據陳男被開單的照片顯示,因道路右側停放車輛,除導致陳男轎車左車輪壓在雙黃
線上,後方另兩輛轎車也同樣壓線。
轄區台中市第六分局西屯派出所表示,警方接獲檢舉認定有違規事實就會依法開單舉發,
民眾若有異議,可向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訴,另外也會加強取締光明路違規停車。
第六分局交通組長蔡榮綻也說,該路段並未畫設紅、黃線,依規定可路邊停車,警方根據
檢舉照片認定該車有違規事實,就會製單舉發,否則檢舉人會向警政署投訴。
蔡榮綻說,該路段今年1至7月共有10件車輛跨越雙黃線檢舉案,陳姓民眾的違規案,是檢
舉人截取行車紀錄器畫面檢舉,但同一時段未檢舉其他車輛,該檢舉人從2018年至今總共
檢舉10件交通違規,時間、地點不盡相同,應該是當天開車經過發現違規才臨時起意檢舉
,若民眾認為路邊停車影響行車,可向台中市交通局反映評估畫設紅、黃線禁止停車。
台中市交通局交通工程科科長周志遠說,光明路路寬為8米,依《台中市公有路邊停車場
設置基準》,可規劃單側禁止停車、另一側開放停車,交通局將連繫當地里長辦理會勘,
研究單側畫設紅、黃線禁止停車的可行性,或在路段中以黃虛線取代雙黃線,避免再有車
輛因車道空間不足,遭人檢舉違規受罰。
台中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處長黃士哲說,取締交通違規不以處罰為目的,如果是因為違停等
因素導致車道寬度不足,駕駛人迫不得已違規,可在到案日期前以電話或網路向裁決處申
訴,該處會根據個案事實特別考量是否撤銷罰單。
《蘋果》昨(24)日傍晚到該路段察看,發現該路段車流量不算大,兩側未畫設紅、黃線
,靠近大樓的一側停滿汽機車,車輛經過時因不敢靠路邊車輛太近,左輪幾乎都會壓到雙
黃線,而另一側剛好有車輛在路邊,占據近三分之二的車道,車輛必須逆向才能通過。現
場拍攝10分鐘縮時影片發現,路過該處的31輛汽車中,有29輛跨越雙黃線,違規率高達
93.5%。
住在附近的許姓民眾則說,光明路兩側住戶可能不希望住家前畫紅、黃線,以免自家車輛
無法停放,但他下班有時會開車經由光明路返家,難保自己不會為了閃避路邊車輛,壓到
雙黃線被人檢舉開單,希望市府妥善規劃,不要讓檢舉魔人稱心如意。(鮮明/台中報導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用路人要嘛繞路要嘛勞心勞力去裁決處申訴
然後住家車輛繼續爽停路邊
檢舉魔人是不是在浪費社會資源阿?
*轉錄新聞/情報,必須附上原文及網址連結及心得或意見30字(不含標點符號)*
作者: vaseaquarius (CoffeeBlues)   2020-09-25 19:53:00
應該可以檢舉路邊停車佔用道路阻礙交通,造成其他車輛必須跨越雙黃線
作者: mrnegativetw (每天來點負能量)   2020-09-25 20:32:00
就是會有人為了檢舉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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