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如何讓山路路隊長允讓?

作者: FallenWYN (banana man)   2020-10-04 21:14:30
超車跟被超車應該是雙方的互動,但台灣民眾普遍認為是超車者要注意,被超車者
沒什麼好注意的。交通工程良好的國家對超車都會有相當的著墨,絕對不是如中華
民國規則單純訂什麼路段不能超車、甚至連讓車的相關規定也不會在駕訓時被強調。
良好的國外制度絕對值得參考,挑了幾個範例如下。對超車者列了非常多的注意事
項,但在這個討論串我只提被超車者的注意事項,其他有興趣者自己看。
英國:
https://www.highwaycodeuk.co.uk/using-the-road-overtaking.html
超車規定162 to 169
168(前半段): 被超車時,保持速度,或是有必要時要降速。不要阻礙有意超車者
的超車。
169: 不要製造車龍,尤其駕駛大型車或慢速車。多看後照鏡,若有必要,在安全處
靠邊讓車。
澳大利亞:
https://mylicence.sa.gov.au/road-rules/the-drivers-handbook/overtaking
Being overtaken 被超車時
若情況安全,靠邊讓出合理的空間
or
維持在車道內,不要加速直到對方超車完成
瑞典:
https://korkortonline.se/en/theory/overtaking/
這個很有意思,北歐國家高端交通建構思維。
除了對超車者列了很多注意事項和限制,還有說明哪些狀況允許右側超車。
對被超車者列了三點注意事項:
1. 注意右側,若路肩是空的,可以開上去讓後方超車更順利。
2. 不要加速,若有必要要減速。
3. 被超車者「有義務」協助超車者,即使該超車是違規且危險的。
相較於本地慢車普遍思維,「我遵守規定開在速限內,憑什麼要讓車?要超自己想
辦法,我又沒有不讓你超」。超車者按照規定閃燈或喇叭,前方無動於衷,就開始
違規逼車,而慢車還是無動於衷。這是一種惡性循環,雙方只要有一方沒概念,就
阻礙了交通或是製造了危險。
久而久之,有讓車概念的看到後方快車接近,根本不等後車信號就自己減速靠邊讓
行。沒讓車概念的,後車不管怎樣依法打信號也無動於衷,後車按耐不住就開始危
險駕駛。
超車是雙方的互動,不是什麼自己好好開就不用理會後方。
作者: maydaychaaaa (Halo)   2020-10-04 21:23:00
推... 台灣駕駛觀念落後人家十幾年 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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