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現在支持不用讓的說法是說
: 是開太快超速的人違規 我為何要讓
: 這個想法很弔詭
沒錯,內線龜車整天只會講法規,實際上就是理由伯一堆,
我看到的內線龜車,動不動就是開遠燈,開霧燈,
然後到了交流道一次切三個車道下去。
內線龜車就是理由伯一堆,
國道三號龍潭以南,平常車已經很少了,
偏偏就是會有內線龜車在那邊擋路,
這段上上下下,上坡會放大龜車的龜度。
他們說,他們已經開到最高速限了,都不知道是不是心靈最高速限,
阿上坡的時候油門不補深,速度直直掉,
我在後面跟著,連錶速都掉到剩10X是要怎麼到最高速限,
然後下坡不收油門,一路開到超過120,我錶速都12X還超不過去。
理由伯就理由伯,不要在那邊講法規,講法規你們還是違規啦,
國道警察根本就應該在上坡處閃警示燈,
阿龜一看到馬上鬆油門,速度很快會低於一百,
出門一趟就開罰上百件,年底績效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