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acksons (Michael)》之銘言:
: 看到小車使用國道內線的議題討論得這麼熱烈,不禁想到一個假設性的問題:
: 假設大車駕駛人要爭取國道使用路權,希望開放大車的超車道可以讓總重20公噸以下
: 的大型車以最高速限持續行駛,大家會贊成嗎? (若以3線道為例,就是中間車道)
: 現行法規: 大型車應行駛於外側車道,並得暫時利用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超越前車。
: 假設擬修正條款:
: 緊臨外側車道之車道為大型車之超車道。
: 但總重20公噸以下之大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
: 於該車道。
: PS 對照現行規定:
: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小型車有持續行駛內線的路權,那如果大車爭取持續行駛中線的路權似乎也說得過去?
: 如果大車以最高速限行駛中線,理論上應該也不會有堵塞行車的問題存在。
: 不知道大家意見如何? 會有雙重標準嗎?
不發這個文還不知道很多鄉民的觀念一直是錯誤的,以為大車速限都是90,正確應該是:
高速公路最高限速原則為每小時100公里或110公里 (少數路段除外)。
最高速限為每小時90公里以上之路段,總重20公噸以上大貨車行車最高速限統一規定為
每小時90公里。
官方網頁: https://reurl.cc/R1kpLe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183&p=6
國道速限標誌牌: https://i.imgur.com/umUfsqg.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