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停車格倒車輕微碰撞後續問題

作者: 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å¹´)   2020-10-27 00:26:27
※ 引述《apekillape (Jason)》之銘言:
: 因家父之前在停車格倒車輕微碰到後車
: 且家父自己沒有感覺到 就把車子開走了
: 碰到的當下對方也沒有按喇叭通知 就直接讓我們把車開走了
: 是因為事後警察打電話來說剛剛我們有發生車禍
: 須回到現場處理
: 到警察局後 被撞到的一方已經不在了
: 且當時車子被撞到時人在車內 說自己沒有受傷(有錄音)
: 但隔天被撞到的一方 又突然帶著驗傷單去警察局 感覺是要把事情鬧大
: 家父的車有保第三人財損
: 因為保險公司目前沒有通知和被撞一方談論的進度
: 所以想請問 假如這種情況對方沒有行車紀錄器錄影且也沒有攝影機照到
: 只有對方口頭說 我們有撞到他們
: 到時候通知保險公司不出險理賠對方
: 對方告上法院的話 法律上站得住腳嗎? (因為真的不確定我們有沒有撞到他們)
: 假如今天確定有撞到 自己當下也被通知 理賠當然是沒有問題
: 但這種情況 就不禁讓人懷疑對方是否心懷不軌
: 請大大幫忙解惑 或是有發生過類似情況的大大們 幫忙分享一下 感謝
像這種當然就是要反告誣告罪啊~
對方要誣告你過失傷害
你會放過他嗎?
如果你倒車速度0-2km/hr
對方驗傷單如果太嚴重
誣告罪告下去就對了
順便質疑這驗傷單的醫師怎麼開這驗傷單的...
立場踩硬
有撞到 賠你保險桿的錢
但這誣告罪 就是要告到底
看最後誰要怕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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