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廢除道交條例7條之1(民眾檢舉)之提案

作者: amogha100 (州)   2020-11-02 20:04:12
如題
剛剛看到這個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的提案
【廢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規定(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檢
舉)】
https://reurl.cc/EzDm6A
/
https://i.imgur.com/q7YvMPh.jpg
(幫大家截好圖囉)
個人認為提案理由是漏洞百出啦~
1.「免於恐懼的自由」應該是出自羅斯福「四大自由」的演說,原本含義是在闡述「免於
恐懼他國侵略」的自由,什麼時候走鐘成「違規怕人檢舉」的內涵了...小羅哭暈在墳墓

;拉回臺灣來看,這樣的「自由」也只有在釋字689號的解釋理由書曇花一現,最後大法
官也沒有肯定這是不是憲法上的自由(攸關社維法的立法目的)就算是好了,這跟「被檢
舉會怕」也是八竿子打不著啦~
2.你違規怕被檢舉,我也怕被你違規害死阿!!而且重點是你違法喔,提案應該是改成廢
除整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比較穩吧。
3.「不能以當事人違規為由就無限上綱讓人民來充當執法者來檢舉開單」
開單的是警察...懶得吐槽了...
4.「人民財產會莫名減少」
沒有莫名啊,你違規。
大家有什麼看法??討論一下吧~~
作者: MurderKiller (柳橙柚子)   2020-11-02 21:12:00
違規魔人吃屎
作者: enthusiastic ( )   2020-11-02 21:25:00
你可以脫產然後就無視罰單了
作者: ecnecsinimer (ecnecsinimer)   2020-11-03 08:56:00
昨天又一個違停擊落機車騎士致死的案件囉各位準備好每年都有一個親友被違規弄死的日子了嗎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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