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某些重機仔每次條文都不看完。
整天都在屁說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已經開放沙小的。
來,我們來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到底寫了甚麼。
機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
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駛人應有得駕
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車駕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
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有沒有看到。
沒有說你通通都能上好嗎?!
交通部有沒有公告哪裡可以走呢。
有阿,人家有公告開放的路段,不要汙衊人家。
國道3甲 台北連絡道 台北端~深坑端全線0k~5.6k
你要爭全面開放請去修法。爭取社會大眾的支持。
目前的法律就是局部開放,而且也已經局部開放了。
一直扯交通部違法,這些都公開資料,去查一下好嗎!
扯平等原則就更好笑了。
你騎重機上國道會被罰,我騎重機上國道也會被罰阿。
而且你可以開車上國道,我開車也可以上國道,
這權利跟大家都一樣的。
扯平等原則是在扯幾點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