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vitalarch (阿客)》之銘言:
: 根據我在國泰產險擔任三年車賠的實務。
: 一般車體險,四等血親三等姻親都能直接使用汽車(無照酒駕不談)
: 如果不符合以上資格,保險公司一樣會賠償,但會事後追償(考量事故責任分別追償)
: 因此,如果你想要你的車子誰都能開,那個附加險叫做「免追償」,意思就是保險公司
不
: 追償了。
: 如果你要附加約駕條款。
: 約定人跟限定人,在我那年代,約三年前。
: 因為你事先跟保險公司有約定好駕駛人,進而保費打折。所以如果有非約定人駕駛,是
直
: 接不賠的,連追償都不會。
: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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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豆,我補充一下推文的相關回應。
1.古早以前,保險公司會跟原廠簽約配合,會有「未列名」的約定駕駛人車體險,簡單說
就是享受折扣,但出險後看是誰才把名字填進去名冊。
2.現在的約定人一律為兩人(國泰),所以如果你真的死命活命邊緣到只可以填出一個人
,通常都是業務自己填空啦,我有一個客戶的約定人還是我自己呢哈哈哈
3.建議各位看自己的新車保單的時候,留意一下,很多車商業務會把殘廢增額跟超額同時
投保,但除了極特殊的情況,基本上超額就夠了,而且條件沒有這麼嚴苛。
4.很多人也問,最近保單常常出現「限額特定事故」,不理解這是什麼。
簡單說,此項目的額度,代表你今年的保單,在限額內有「甲式」的賠償條件。也就是
不明事故。
實務呢,這條就是車商說的,你一年沒有出險,可以回原廠整理的項目囉!
5.承上,建議各位此項目不要亂使用,因為車體險也是有加費問題的!但跟責任險不同。
責任險一次出險增加30%。
車體險第一次不加費不減費,第二次以後加費20%
減費的部分,
責任險一年沒出險只減費10%,最多三年30%
車體險一年沒出險減費20%,最多三年60%
所以限額特定事故最划算的時機點,就是明年要改丙式的時候。
如果有錯誤歡迎告知,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