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po啦
先謝謝板上大家熱情的回覆
長了不少知識
其實這整件事情沒有到那麼複雜
一句話就可以說完了
就是我的購車業代在辦保險的時候
只把我太太的名字列上去
真正開車的我名字漏掉了根本沒填
後續故事的話
就是請業代完全負責了
大概是這樣
謝謝大家
謝謝車版眾高手
引述《vitalarch (阿客)》之銘言:
: ※ 引述《vitalarch (阿客)》之銘言:
: : 根據我在國泰產險擔任三年車賠的實務。
: : 一般車體險,四等血親三等姻親都能直接使用汽車(無照酒駕不談)
: : 如果不符合以上資格,保險公司一樣會賠償,但會事後追償(考量事故責任分別追償)
: : 因此,如果你想要你的車子誰都能開,那個附加險叫做「免追償」,意思就是保險公司
: 不
: : 追償了。
: : 如果你要附加約駕條款。
: : 約定人跟限定人,在我那年代,約三年前。
: : 因為你事先跟保險公司有約定好駕駛人,進而保費打折。所以如果有非約定人駕駛,是
: 直
: : 接不賠的,連追償都不會。
: : 謝謝大家。
: ——————————————————
: 欸豆,我補充一下推文的相關回應。
: 1.古早以前,保險公司會跟原廠簽約配合,會有「未列名」的約定駕駛人車體險,簡單說
: 就是享受折扣,但出險後看是誰才把名字填進去名冊。
: 2.現在的約定人一律為兩人(國泰),所以如果你真的死命活命邊緣到只可以填出一個人
: ,通常都是業務自己填空啦,我有一個客戶的約定人還是我自己呢哈哈哈
: 3.建議各位看自己的新車保單的時候,留意一下,很多車商業務會把殘廢增額跟超額同時
: 投保,但除了極特殊的情況,基本上超額就夠了,而且條件沒有這麼嚴苛。
: 4.很多人也問,最近保單常常出現「限額特定事故」,不理解這是什麼。
: 簡單說,此項目的額度,代表你今年的保單,在限額內有「甲式」的賠償條件。也就是
: 不明事故。
: 實務呢,這條就是車商說的,你一年沒有出險,可以回原廠整理的項目囉!
: 5.承上,建議各位此項目不要亂使用,因為車體險也是有加費問題的!但跟責任險不同。
: 責任險一次出險增加30%。
: 車體險第一次不加費不減費,第二次以後加費20%
: 減費的部分,
: 責任險一年沒出險只減費10%,最多三年30%
: 車體險一年沒出險減費20%,最多三年60%
: 所以限額特定事故最划算的時機點,就是明年要改丙式的時候。
: 如果有錯誤歡迎告知,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