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大家在討論 態度啊 自找的
我認為不是重點
愛不愛狗 恨不恨狗本 那是另一回事
而是動保法 就已經訂在那邊了
左右你我的開車行為
動保法第三條:
本法所指動物,
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
他動物。
(也就是說 流浪貓犬也在保護範圍)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25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
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金:
一、違反第五條第二項、第六條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宰殺、故意傷害
或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
二、違反第十二條第二項或第三項第一款規定,宰殺犬、貓或經中央主管
機關公告禁止宰殺之動
也就是說,你再怎麼仇貓狗,仇狗本
法律已經訂在那邊
你就是不能故意虐待,故意碾牠
這跟車板什麼關係呢?
有人問,開50-60煞不住,閃不過怎麼辦?
實際上,市區能開到50-60的馬路都是多線幹道
應該要掌握視野才開,
而那些速限30、40的一般市區道路
應該要保持適當前後安全距離,隨時能煞停。
把對動物生命的尊重,
(或對法律的遵守,因為是多數人選的立委沒什麼異議通過的法律)
呈現在開車行為上、習慣上。
引述《LeeAnAn (就值得了愛,就值得了等)》之銘言:
: ※ 引述《farmer (^_^)》之銘言:
: : https://i.imgur.com/S83ypCr.jpg
: : https://i.imgur.com/bl45VZE.jpg
: : https://i.imgur.com/jjvlia4.jpg
: : https://i.imgur.com/xk3wEL2.jpg
: : https://i.imgur.com/NEUBcO9.jpg
: : 開車撞死流浪狗、嗆「那是畜牲」 肇事者遭肉搜夜跪靈堂道歉
: : 2021/02/15 12:00
: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3440023
: : 心得:
: : 開車遇到狗衝出來急閃撞到路人肇責在誰? 更何況一大堆騎機車的都被狗追還會犁
田?
: : 狗不綁起來根本是馬路不定時炸彈。
: 從莫名奇妙的心得就知道又是一個搞錯重點的人-_-
: 重點是林男的惡劣態度和不尊重生命的嗆聲
: 重點是碾死狗後的態度
: 重點是碾過後大罵畜生
: 重點是對別人說這是一條命時還回嗆「什麼命」
: 這些才是真正的重點
: 就算流浪狗小黑沒死
: 林男一樣會被網友公幹
: 因為重點是他肇事後惡劣的態度
: 稍微用一秒鐘想也知道
: 開車壓死狗這種事情在臺灣是大新聞嗎?
: 會引起大眾反彈主因是關小姐追上去問的時候林男大罵畜牲
: 路人反問「那是一條命耶」的時候
: 林男一副不屑的態度嗆「什麼命」從容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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