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 最近考慮買新車
1. 手上有自己名下,車況良好,車齡15年的汽車一輛
2. 表姊在2020年12月剛報廢一台車
3. 母親85歲, 持有身心障礙手冊. (同住,但戶籍地址不同)
[需求]
1. 表姊希望我可以把舊車送她,然後新車掛她名下,折5萬元, 之後再過戶回來。
(這樣我基本先賠了廢鐵價)
2. 想說車子若掛母親名下,可減免牌照稅和申請停車證,外出或就醫會比較方便。
[想法]
假設在今年五月底前交車,
1. 以表姊名義買車(現金支付),符合舊換新折5萬
2. 過幾"天"後,過戶給母親,然後再辦理車險(係數0.9->0.96) 牌照稅減免 和 停車證
請問這是否是在上述需求下,最佳的處理流程?
又是否會有 規費重覆支付 的問題?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