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魯本人駕照是在加拿大留學時取得,回台灣後直接換成台灣駕照,所以對台灣的交通法
規可能有所不解。
先說在加拿大的交通習慣:
1.市區對容許值比較嚴格,尤其是在校區附近,敢超過1km都會被警察攔下吃很重的罰款
。
2.高速可跑速限+10km/h,是屬於合法不抓的範圍。超車時甚至可以短暫超出容許值,因
為沒有測速照相,只要不要一直超過容許值,警察就不會理你。
3.基本沒有遇到過在超車道擋路的,大家都很守法的超完車就離開超車道。
所以當我看到鄉民說:在台灣開車如果超過速限+10km/h以內不會被抓被照,但是實際上
已違法?出事時警察還是會認為你有超速?這樣如果超過速限1km/h出了事也算超速嗎?
我在台灣開車基本上高速也都是保留壓速限+10km/h的習慣,這樣算是飆仔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