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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花公路16日發生6死39傷重大車禍,交通部長林佳龍宣示推動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
例」,增訂4歲以上乘客搭大客車強制繫安全帶,其實該法案早在2017年底由立法院交通委
員會審查修正通過,卻躺在立法院未進入二、三讀,一直拖到第9屆立委屆滿作廢。當時官
員誇口法案會在2018年上路,如今卻一事無成。
2017年民進黨已完全執政,如此人命關天的法案何以不了了之?交通部次長祁文中說,當時
立院交通委員會已審查通過,後來未二、三讀,直到立委改選跨屆,程序必須重來,只好作
廢。這次會4月底前函報請行政院,轉立法院審議。
當年法案是用39條人命換來,包括2017年2月13日,蝶戀花賞櫻團遊覽車在國五彎道側翻,
多人被拋到邊坡,33人喪生;當年9月11日,阿羅哈客運在國一自撞,造成6死,死者均因未
繫安全帶被拋出車外,促成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但一直卡在立院。
交通部官員當年預估,若立法院三讀通過,最快2018年起就可執法。如今又有遊覽車重大死
傷車禍,才發現法根本還沒修。
知情人士說,當時政府都在忙前瞻基礎建設預算,才沒把法案排在最優先順序,加上沒官員
、委員盯進度,一直擺到該屆立委任期結束,都無人聞問。消基會交通組副召集人李克聰
2017年9月也曾投書聯合報,直指這個理由,但之後法案也沒任何進度。
首都客運不等政府修法,早在2017年9月就訂下「乘客不繫安全帶,可拒絕發車」的規定。
立委邱顯智則建議,可參考歐洲作法,大客車強制裝設警示燈,未繫安全帶不能發動,行進
間鬆開也會觸動警示燈。
心得/說明:
首都客運超前布署,值得嘉許。原來歐洲大客車已經強制規定沒繫安全帶就不能發動,
反正台灣人的生命好像也不怎麼值錢,等鋒頭過了,大家就忘記這件事,官員和立委就
可以繼續裝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