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小弟的友人發生車禍,
有一些肇責上的問題不太清楚,想詢問一下各位。
如圖
https://i.imgur.com/mJ3ri9Y.jpg
於無分向線路段(e.g. 堤防旁道路)發生對撞車禍,並且路段寬度是能夠同時容納兩臺車輛
雙向行駛的路段,
對方(汽車)處於下坡路段,我方(機車)處於上坡路段,並且為道路轉彎處,
我方靠右行駛,聽我方描述對方為了超車而暫時靠左行駛 (如下圖)
https://i.imgur.com/j8hvIYX.png
我方看到來車時已來不及剎車,若確定是這種狀況,
在肇責上通常要怎麼判才算正常?
(昨日剛發生車禍,聽友人說對方一直說那條路段並無分向線)
需要考慮對方會以甚麼理由維護他的權益?
並且我知道若發生車禍,若車輛會影響交通,需將車輛移到道路旁,
但對方(車上3人)撞到友人後,先把車移回 正向車道上 後才下車查看。
關於這部分有需要注意甚麼的嗎? 感謝各位!!!
另外對方除了車損並無大礙,我方有嚴重骨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