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禮拜四(3/25號)
我車停在家門口(沒有紅線)
有一台機車自摔
然後滑行一段距離後撞到我車子後方
保險桿撞碎
因為只有保第三責任險
(是老車,所以不給保車體險了!)
所以我先把車拿去修車廠估價了(現在放在修車廠)
現在估價完成,可是要等對方出險才能維修
對方一開始態度都很好,也說給保險處理
他跟我都是保新光的,新光查了說他確實有保能賠我的
隔天(週五)我請他去辦出險,他只回傳簡訊說:
我問過了,我的保險公司這邊能理賠,謝謝
這個禮拜一(3/29號)
我這邊的保險員打來跟我說
對方說她受傷的部分不用我們賠償
所以就先幫我把第三責任險出險的申請取消
然後要我等對方保險打來的電話
但是這兩天對方開始都不接電話
打過去不是關機,就是響一下就被掛斷
新光規定五天內要跟他們報案
這個是指電話告知就好嗎?
因為對方是有先打電話去報備了
但一直沒有帶資料去保險公司辦理出險
這個應該也是五天內要去吧?
如果他一直沒去出險,我們的車就一直無法修理
還是說對方出險的時間可以拖很久?
因為對方的保險明顯能賠償她,沒道理她不去出險
現在又面臨連假,怕她連假後才要處理
想請問正常情況,對方出險的時間是幾天?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