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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是《女人我最大》固定班底的彩妝老師古小偉爆發租車糾紛,
他3年前跟Lexus中和車行租下1台NX300車,業務告訴他等合約到期
後可以把車子買回來,車子原價210多萬元,他花150多萬元租賃,
每月付4萬3千多元,不料人算不如天算,如今他租賃合約月底就要
到期,3月他開始詢問業務若要買回這台車得再繳多少錢,對方一直
沒回覆,就這樣延宕3周到現在,古小偉忍不住質疑:「他們是不是
中間哪裡溝通有問題,每次打來都支支吾吾地不敢講,最後才告訴
我說這台車不能賣我。」讓他聽完反應傻眼,甚至懷疑車行是不是想
再把這台車加價賣給別人,藉此賺一筆。
古小偉憶及當初簽約過程,業務曾口頭告訴他3年合約到期後可以把
車子買回來,「我想想如果買回來頂多再付60萬,而且還有押金50萬
在業務那裡,等合約到後,如果我有錢可以再買1台新的,若沒錢就
直接買這台我租的車,也是划算。」如今他想把車子買回來,對方才
說合約有兩種,指他當初簽的合約是不能把車子買回來的,古小偉坦
言:「我知道我有疏失,沒有看清楚合約就簽,但和運簽約絕對沒跟
我說有兩種合約,業務應該也沒跟和運說我有可能買回來。」
今早他也在私人臉書氣憤寫下:「我很確定,我有跟業務說我沒錢我
要把車買回來;有錢再買新的。我哪知道合約有分兩種,和運簽約絕
對沒跟我說有兩種合約,業務應該也沒說我會有可能買回來。現在怎
麼提出他們都閉口不提正面回覆這件事耶!其實我要的只是1句道歉
而已!」記者事後問他有想過乾脆買別的新車替代嗎?古小偉表示電
動車是未來趨勢,加上最近手頭有點緊才不想多花錢買全新的車,現
在他也沒打算提告,只希望藉由這次教訓告訴消費者,「下次買車要
注意有2種合約,而且這輩子我不會再買這家的車了」
。
對此記者也求證Lexus車行業務,對方則回應當初跟古小偉簽的合約就
是不能把租賃車買回去,「合約一式兩聯,古小偉先生那邊也有副本,
當初負責簽約的和運租車已經跟他聯絡處理」。是否會有其他賠償的彌
補方案?對方則表示一切都已交給公司處理,自己不便多做回應,和運
租車窗口剛則表示:「目前都交給公司處理,由於今假日,等明上班回報
後再做完整回覆。」(蔡維歆╱台北報導)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是不是他沒搞清楚長租跟租購的差異
但使用三年~這兩種養車跟成本也大不同~
使用者都沒有發現嗎?
三年150萬還有50萬的保證金~
當初已經可以貸款到自己名下了~何必透過租車?
老實說我看不懂他現在到底要怎樣....
有人能分析一下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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