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車禍求償-汽車右轉與直行機車發生擦撞

作者: singlelove (單愛)   2021-06-07 21:32:11
一、
如果對方有受傷,並且有驗傷單
基本上就是以刑事告訴逼民事賠償
(還可以省民事的訴訟費)
對方不調解就大家刑事庭見啊,
反正到時候法官一定會再問你們調解意願
然後安排你們在法院調解
: 對方要求理賠項目包括:
: 醫療、診斷證明費用(拒絕提供醫師診斷證明)
: 車輛維修費用(報價單約二萬)、
: 工作損失(一個休一天、後坐乘客休三天)(未提供薪資證明、請假證明)
: 其他財損(安全帽及藍芽各二件)八千、
: 精神慰問金二萬(未提供與身份地位證明)
: 共要求賠五萬多元。
二、賠償部分
診斷證明他沒必要提供給你
但上法院就有必要提供給法官
有憑有據才有辦法請賠償款
醫療費用,車損單據拿的出來,
就用鑑定肇責比例去算
如果有薪資轉帳,公司假單,並且符合傷勢至無法上班,才有這部分的賠償問題喔
總不能小擦傷就說無法上班(腦震盪,骨折等除外)
精神慰撫通常是傷到臉(毀容),或醫療,復健過程要承受極大的痛苦(燒燙傷)。
主要賠償部分還是:
醫療費用,車行開的車損單
安全帽,耳機就中古價粗略計算
三、結論
1.如果沒和解的情況下:
只要有人受傷,很難一方完全沒責任
車損2萬,醫藥費5千,其他五千
粗略估計 抓三萬(前提拿得出證明)
過失傷害沒和解判個拘役20天
你朋友父親先繳給國家兩萬
再去打民事賠償抓個三萬
也差不多五萬(對方實拿三萬)
2.和解:
對方實拿五萬,而雙方省下爭訟時間,精力
這部分的話可以等肇責鑑定出來
再看要殺價和解或交給法官判囉!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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