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22 收到台中太平站的通知說因為我們違反規定(開車人非承租人),不適用最高自負額
: $10000的規定,要求我們至太平門市繳交修車費用的全額。
: https://i.imgur.com/kTa81CF.png
: 4/23 當天有再次詢問太平專員關於退款事宜,他們也再次承諾說等初判表肇責出來後就
: 會依比例退回(如我方無肇責就退104880給我們,只會收30元匯款手續費)
: 另外這是他們提供的車輛維修估價單
: 5/28 太平站專員來電告知暫時無法理賠,會請主管聯繫我們。
: 6/3 一直沒收到主管來電說明,我們再次聯絡太平站,這次是由另外一位專員跟我
: 們說明:「因為我們違反租約規定,所以$104880等於是我們直接要付給和運,
: 後續理賠必須要由我們自行跟對方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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