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安安,
小弟今天運氣很差,遇到高級三寶然後發生擦撞,撞擊點是我方的右前方保桿和對方的左
後方,
因為雙方都有保險,我之後應該直接出險(第三責任險和丙式車體險),去修前保桿,
但是一整天心情整個被破壞,應該要檢舉一下讓對方知道錯在哪,別再繼續害人,
請問各位大大,如果我用這條去檢舉有機會過嗎?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7條第3款規定:汽車駕駛人超車時,不得在前行車之
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影片如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KyVLosyMW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