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21 (t21)
2021-09-16 18:46:14第一個問題,是汽車撞汽車嗎?
第二個問題,對方有沒有受傷或叫救護車送急診?
如果是車撞車且對方沒有人受傷的話,
就是單純的民事賠償案件,
如果你有加保第三人財損,就去出險讓保險公司和對方談,
如果沒有加保第三人財損
你覺得對方是獅子大開口,
基本上你可以不用理他,
只是你要花點時間和對方跑法院。
引述《a1598546 (臭肥宅)》之銘言:
: 如題
: 最近家人出車禍
: 然後對方說要我們在肇責出來之前先付修車錢
: 然後說假如不付的話要拿坐計程車的收據跟我們請款 這是合理的嗎?
: 麻煩各位大大給一點意見
: 沒有遇過所以不太懂…
: 更新
: 謝謝各位大大的意見
: 不然第一次遇到真的不知道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