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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11028/211106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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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電動車特斯拉2019年3月1日突宣布,全球電動車要降價,降價幅度高達52%,以Model S、
Model X頂規極速性能版(P100D),從原價664萬下殺至321萬,讓不少車主大嘆成了
「盤子」更有車主覺得遭「坑殺」。對此有7名車主提訴訟,認特斯拉從事不公平交易,
導致他們權益遭受侵害,足以影響交易秩序,請求賠償。士林地院民庭日前審結,
判特斯拉免賠。
7位特斯拉車主分別在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之間簽約購車金額如下:
黃姓車主以361萬5800元購Model S 75D、羅姓車主458萬1454元購Model X 75D、
葉姓車主356萬8317元購Model S 75D、陳姓車主530萬1300元購Model X100D、
戴姓車主442萬8573元購Model X 75D、鞠姓車主377萬7154元購Model S 75D、
闕姓車主524萬5500元購Model X 100D。
他們主張因特斯拉無預警在2019年3月1日大幅降價,導致他們受有重大損害,認特斯拉利
用其市場上與消費者資訊不對等之優勢地位,以積極欺瞞及消極隱匿重要交易資訊之手段
引人錯誤,從事不公平交易行為,使原告權益遭受侵害,足以影響交易秩序。
▼特斯拉原價與降價後新售價。(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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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被告特斯拉應分別給付原告黃85萬9000元、羅151萬8000元、葉85萬9000、陳347萬
4300元、戴151萬8000、鞠85萬9000元、闕182萬7000元,總金額1091萬4300元。
台灣特斯拉汽車有限公司抗辯表示,原告購買Tesla系列車輛當時有效的價格資訊與產品
資訊,皆明確揭示在特斯拉的官方網站,且所有消費者皆立於平等的地位在特斯拉官方網
站瞭解價格與車輛資訊,特斯拉並未給予原告與其他消費者不同的交易模式與價格,無隱
瞞Tesla系列車輛當時有效的售價與優惠資訊,並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5條所定足以影響
交易秩序的情形,且又依企業經營常態,最低售價或研議中售價方案或優惠資訊,本就是
特斯拉的營業秘密,並不會在確定前即任意公告或告知消費者。
針對7位車主主張依民法第184條第2項、公平交易法第25條規定請求賠償,經公平交易委
員會立案調查,認定依現有事證,特斯拉並無違反公平交易法第9條、第25條規定情事,
對此法官認原告請求特斯拉減少價金及返還不當得利,並無理由,應予駁回。全案可上訴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買東西的原則 早買早享受、晚買享折扣。
剛剛上面才有一篇漲價的新聞,如果此案開先例
以後改款發表後訂車交車的車主,均表示不排除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