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ole945 (躂躂..)
2021-11-01 10:02:48※ 引述《mib30213 (夏天來了)》之銘言:
: 檢舉國道大客車插隊跨越槽化線
: 警察回覆不舉發,理由實在讓人看無法理解
: 內容:
: 提供之牌號與監理站車型廠牌資料不相符),所以,本案以「不舉發為宜」
通常這個回答就是你車牌填錯了
車牌是 FAD-283, 你是不是寫成 EAB-285之類
https://imgur.com/21bAx6V.jpg
https://imgur.com/mjyHzKm.jpg
https://imgur.com/VmManjj.jpg
國道檢舉的話, 看處理的員警,
重新檢舉原影片, 內文註名原案件號碼說明之前車牌寫錯,
看處理員警可能可以補舉發. 應已過7日無法選舊日期, 隨便寫就可以了
:
: 車號與車型不符不就代表偽造車牌?
: 警官不更應該查嗎?
: 附影片https://i.imgur.com/3Du8GxH.m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