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m2001 (做個盾牌眼球兵吧)
2021-11-15 00:48:53原文連結:
https://news.tvbs.com.tw/local/1634494
原文內容:
雲林有一位騎士控訴,他在虎尾河堤道路騎車時,遇到逆向超車的白色休旅車,差點閃避
不及撞上,氣的提供影像向警方告發,不過沒成功被駁回,讓他超傻眼。警方解釋黃色虛
線確實可以超車,而且根據影像判斷,白色休旅車有保持30公尺超車安全距離,所以不算
違規。
明明是直行,卻有一台休旅車逆向開過來,嚇得騎士長按喇叭,就怕正面撞上。騎士緊急
靠向路邊,驚險閃過,不過白色休旅車也沒理會,逆向超車後直接開走。 投訴人陳先生
:「看到我還硬要超車,這樣還不算危險駕車嗎?」 事發就在雲林虎尾河堤道路,當時
騎士被這輛車嚇壞,提供行車紀錄器影像向警方檢舉,不過沒成功被駁回,讓他超傻眼。
投訴人陳先生:「那個警察就跟我,說你就讓他過就好了,我說什麼用路人要互相禮讓
喔,他說用路人應禮讓。」
陳先生說對方明明危險駕車,差點出意外了,警方還要他禮讓逆向車輛;不過警察解釋,
黃色虛線確實可以越線超車,並沒有違規。 民眾:「當然是可惡啊,(要閃啊),不然要
發生車禍嘛。」 民眾:「因為你這樣子會造成車禍啊,危險太大了。」 普遍大眾也認為
影片中超車的行為太驚險,應該屬於危險駕車,對於裁定結果有疑慮,警方出面回應。
虎尾分局第五組組長黃春榮:「他(白色休旅車)有30公尺以上的距離,所以說他超車的動
作來講,應該是尚無違規。」
警方表示,一條黃虛線大約10公尺,依照影片判斷,白車與騎士距離大約3個黃線,30公
尺前有超車行為,就有保持安全距離,沒有違規疑慮。 不過騎士直行卻要禮讓逆向車,
陳先生無奈說遵守交通規則卻差點出意外,對方這樣還算沒違規,真的好無奈。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原來只要
1.黃色虛線
2.對向車離你有30公尺以上
就可以跨線逆向超車
對方還必須要禮讓你
我不懂台灣的交通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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