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anny2020 (MAnny)》之銘言
: 我的本意是告訴大家小施是好車商
"發文告訴大家小施是好車商"這件事涉及版規6,一直都很敏感。
: 我也可以選擇不講 這樣就沒人知道小施是這樣維護自己的商譽的好車商了
但選擇不講才是正解
: 這是基於我個人對於小施的高度肯定才發文
可惜環境不允許,現在大家都只能在推文裡找機會肯定小施,已經沒辦法特地發一篇文來表
揚了。
: 或是有車商私訊說我業配 真她媽公親變事主 裡外不是人
不必這麼生氣,因為業配元素都到齊了,被懷疑很正常。
你第一篇PO出來,又多了幾百上千個人知道小施汽車的名號,而扮演惡人形象的友人也不會
承擔什麼風險損失,畢竟網友看了不爽買方行徑也找不到目標可以攻擊。
被質疑是行銷寫手很正常,因為常見的創作元素都有,一般操作手法如下。
1.發文稱讚業者滿足難搞客人的並非當事人,被稱讚服務好的業者可以不必出面甚至裝不知
道被PO文了,而做出奧客行為會被世間譴責的買方則完全是藏鏡人,無名無姓沒ID沒信箱沒
FB也沒IG,就算把買方寫得再壞再邪惡來襯托業者的好,都不會產生太大問題,因為觀眾找
不到可以罵的買家,最後只會記得文裡服務好到誇張的業者是誰。
2.不管是哪個版,買賣糾紛或抱怨文都比特定業者表揚文來得可信,本版小施推薦文基本上
跟被禁了差不多,知道還硬要發推薦文(不是只有寫了"推薦大家跟業者買車"或標題有"推薦
"兩個字才算推薦文喔),在久久不能繼續被推薦的版上突然又冒出一篇表揚文,自然有瓜田
李下之嫌。
3.一般人就算真的經歷見證了一場文中描述之事,在感動之餘也會顧慮到版上不能發特地店
家推薦文所以按下不表,日後有機會在其他文章裡推文推薦一下小施就完事了,沒必要冒著
違規風險特地PO一篇表揚文。
不過其他車商也不可能公開咬定你這是業配文啦,被肉搜發現原來是同行不就糗大了XD這篇
文原本只存在版主認定算不算特地店家推薦文的問題,不過你後來刪文就已經完美迴避掉了
,大家都省事。
我個人認為這篇應該不是捏造的業配文,可能是你朋友真的太奇葩讓你一邊處理一邊震驚,
才會想好好寫出來公開吧。
但其他車商不見得會這麼想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