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時速多少才不算佔用內線?

作者: snowanimal (動物先生)   2021-11-23 01:39:10
※ 引述《shamanlin (佐藤必須死)》之銘言:
: 理由很簡單,因為前車用最高速限行駛時,你根本就不應該超速去超車
: 在內線用最高速限行駛時,以後車不超速為前提,就不會影響超車功能
啊?前車用(他的)最高速限行駛不該超速去超車...
怎麼突然又聞到到併排駕駛人的味道了?
在速限為90公里的路段上
前車快樂表 90 我的快樂表顯示是89 所以這應該符合原作可以超車!
根據原作的說法:不超速為前提我應該只能用時速90公里超過前車。
根據計算,倘若以時速90公里要超越時速89公里的前車:
安全距離為 90 /2 = 45公尺
前車要超越後車需要 45m + 5m + 45m = 95公尺
速差為1公里的情況下 需耗時 95m / 0.2777 = 342秒 (5.7分鐘)
需行駛 9.025公里的距離才能超越前車
約莫是從汐止交流道開始超車,一直要過了松山機場才超過他
又原作表示超速10公里內不會被罰,因此我們用100公里的時速來超車
速差為11公里的情況下 需耗時 95m / 3.0555 = 31秒
需行駛 3.333公里的距離才能超越前車
約莫是從重慶北交流道開始超車,接近三重交流道才能超過他
又~超車過程中因為全程保持著安全距離;
所以如果有任何車子穿過我與前車之間,就代表來車違規,視為飆仔!
考量飆仔們愛鑽車縫,但假設前相鄰車道前後車距20m 內視為完全無法切入。(併行)
因此這距離大概是 20 + 5 + 20 = 45m
簡單計算一下:
用90公里超越前車;會有 162秒 (2.7分鐘) 時間併行
用100公里超越前車;會有 14.7秒的時間併行
以上我用的是小車的計算模式,速差一公里的確是極端狀況
但考慮道學長超車學長的時候,往往就是速差很小;
倘若要完全保持所謂的安全距離以及均不超速的情況下麻...
就是一路併行到底啦。
我是不曉得加速超車飆仔的行為;會不會比跟一台車併行十幾秒還危險。
再說;學長在高速公路上的速限比小型車慢10公里;
用10公里的速差來超學長的車,基本上就是要跟學長併行10幾秒...
真的是安全的用路習慣嗎?
: 這個已經講過很多次了,行車時速表的規定原本就是設計成快樂表
: 上面顯示的時速可以比較快,不能比較慢
: 同時主管機關已經講得很清楚了,超過最高速限10km不會開罰
: 本質上就是讓你在100的地方不要只開錶速100,開到錶速110也不會開罰
: 因此
: 在一個最高速限為100的地方,只要你的車速有到100就可以行駛在內車道
: 不管你開 100, 101, 102, 103, 104 ~~~ 110,即便你超速也不會開罰
: 就算後面有個飆仔開200km衝過來,你根本就不用讓,因為是他超速
所謂的"不堵塞行車"指的是車速還是把後方車流擋住?
實務經驗就是:內中外三台車的速差都很小,然後在"完全合乎安全距離的法規底下"
就是人稱的併排車~開心咧
我還以為所謂的不占用重點就是:盡快超越外側車道的車子不要併行 :D
: 他們真正的目的永遠都是希望內車道能空出來給他們飆
: 不然一直爭內側車道能不能給他們超速超車做什麼?
: 很簡單的問題,如果外面三個車道都壅塞時速不到90km
: 這時候要是內側車道全空,請問這些飆仔會怎麼做?
: 乖乖的在外三車道排排走?
併行仔不可取,馬的那個比龜車還毒瘤好嗎?
我不知道你的他們指的是哪個他們啦
我就問麻:
山路上大學長示意超車,你真的用時速40超車喔?
超過40就是飆仔唷!
用時速40超車你確定超得過嗎?
成天在那邊講最高時速開在最內線,又說是依照自己的快樂表來判斷有無超速
都不懂開高速公路是應該看路況還是盯著時速表開車了,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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