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目前有台10車老車,車險快到了,之前都是用折舊率15%保丙式,保額大概在十幾萬,
今年剩下13萬,剛好看到有新的限額可以保
丙式適用折舊率15%算的 殘值13.3萬,
09丙式 免自負額13.3萬 保費2,344
+
07車體全損理賠無折舊 同車體損失險 保費32
如果用折舊率25%算 車的殘值剩3.8萬
198限額車對車碰撞 免自負額10萬 保費1,548
198限額部分,修車大概沒啥問題,材料就是用折舊率25%算,因為沒有免折舊
請問全損理賠金額哪個理解是對的?
已同步詢問客服,謝謝
A:如果保09+07 免折舊全損就是賠13.3萬,還是賠償率90%11.97萬?
B:限額沒有免折舊,折舊率25%,殘值剩3.8萬,就是全損賠3.8萬還是理賠賠償率85%上限8
.5萬?
https://i.imgur.com/6IJMebF.jpg
保單條款連結
https://bit.ly/3DJYo5j
198限額保單條款如下:
第十二條 修復費用理賠方式
被保險汽車發生承保範圍內之毀損滅失,本公司得修復或現金賠償方式,並依下列方式辦理
:
一、修復賠償:
(一)以修復至毀損發生前與原狀相似之修復費用為限。但不包括加班費、趕工費、加急
運費、空運費、特別運費等。
(二)前目所謂修復至毀損發生前之狀況,係指合理可能範圍內與原狀相似,並非指與原
狀完全相同。
(三)必須更換之零件、配件概以新品為準,且不適用折舊比率分攤,如國內市場上無法
購得時,本公司得以其他廠牌之零件、配件更換之。
二、現金賠償:
(一)修理材料或零件在國內無法購得者,可根據經本公司調查之當時市場價格,以現金
賠付。如經本公司同意由被保險人自行向國外訂購時,則照國外發票日價格按掛牌
賣出外匯匯率,折算新台幣賠付之。
(二)以協議方式賠付現金自行修復者,其修復完成後,被保險人應通知本公司檢驗,否
則本公司對於因同次事故賠付以後該車同一部份之損失不負賠償責任。
(三)被保險汽車修復費用逾本保險契約所載之保險金額時,選擇以現金賠付者,依被保
險汽車當時之實際現金價值予以賠付,惟最高賠付金額以保險金額為限。
實際現金價值係指被保險汽車以新車重置價值扣除每年度百分之二十五折舊率及依
折舊率表當年度按月數折舊後之金額。
折舊率表如下:
本保險單生效日至保險事故
發生時本保險年度經過月數 折舊率(%)
未滿一個月者 3
一個月以上未滿二個月者 5
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者 7
三個月以上未滿四個月者 9
四個月以上未滿五個月者 11
五個月以上未滿六個月者 13
六個月以上未滿七個月者 15
七個月以上未滿八個月者 17
八個月以上未滿九個月者 19
九個月以上未滿十個月者 21
十個月以上未滿十一個月者 23
十一個月以上未滿十二個月者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