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rocus (哪來的)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 高雄酒駕肇事毀1家4口 同車友人勸不動被
時間: Mon Dec 27 10:53:04 2021
1.媒體來源:UDN
2.記者署名:聯合報 / 記者邱奕能/高雄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高雄酒駕肇事毀1家4口 同車友人勸不動被連坐罰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黃姓男子昨晚酒駕開車,讓林姓一家四口天倫破碎,林妻潘姓女子不治身亡。事後警
方找出與黃男同車的趙姓男子,他因酒駕連坐罰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
8項告發。
據了解,昨晚黃男撞上林姓一家四口後,是由趙男(37歲)報警,只是他不知要與警方回
到派出所釐清案情,在見到現場警方處理差不多後,就請友人載他返家。趙也稱,黃男飲
酒後要開車,他有規勸,只是黃強行將鑰匙拿走。
警方調查,黃男(38歲)昨天帶著威士忌,與友人在鹽埕區某咖啡廳飲酒後,開著寶馬轎
車,沿著前金區河東路北上,到達河東路、國民街口時,撞上正要過斑馬線,到愛河逛市
集的林姓一家。
警消獲報趕到現場,林妻范女(37歲)被撞後,當場倒地失去呼吸心跳,林男(45歲)還
有15歲及13歲的女兒,身上多處骨折、擦挫傷,其中大女兒牙齒斷裂,送往長庚、大同等
醫院救治。
黃男昨晚拒絕夜間偵詢,在警方將他送往拘留所時面對媒體還雙腳顫抖、一度腿軟,當被
問及「知道害一家四口破碎嗎?」他僅說了對不起。
今天上午9點,警方將黃男帶到新興警分局詢問,釐清肇事原因。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5.完整新聞連結:https://udn.com/news/story/7315/5990285
心得
因酒駕連坐罰被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告發,真衰
用什麼公共危險罪,早就該用殺人罪辦,醉到連自己報警都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