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訂車已經匯款 剩下交車那天的尾款尚未繳清
原定要領牌了
車仲前一天line給我
他說配件當初是成本價 發票會開不出來
所以要簽一張變更單 配件才能用成本銷售
如果我同意的話 他就直接代簽 我不用跑一趟
隔天簽名後會拍給我確認 我也會收到影本留存
我同意後(我以為他會簽他的名字 然後加註代簽)
隔天他拍照傳給我 "預約車輛記錄變更單"
上面只有提到車價 沒提到加上配件的總價
他說這是變更後的車價 其餘是配件的價錢
等於配件折價所以不開配件發票
補充欄上 寫著同意折價給客戶
然後他模仿我的筆跡簽名
但是變更單上的車價低於我真正的車價
如果以該車的公訂售價-我選購的配件費也沒有變更單上的價格低
(事實上 我實際出的總價是高於公定售價的 因為有選購一些配件)
他說不簽就不能用成本價賣配件
我不簽配件就會更貴
寫這張是幫公司節稅
這張確認完才能領牌
我說合約沒有說要簽這張才能領牌
他說沒簽他就得自己貼錢補差價
我說配件我查過市價 他給我的價格跟市價差不多
他說公司配件開價會比較高
目前我說要考慮一下 還未同意他交出變更單
請問有人知道是怎麼回事嗎?為什麼要事後補簽這張單子
另外 我不簽就真的不能領牌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