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appus (Pappus)》之銘言:
: 各位版友晚上好
: 昨天下午在高速公路時,我方不慎撞到前方已停等靜止的車輛,雙方都只有財損沒有受傷
: 對於我方沒有保持安全距離導致事故,本人已經深切反省
: 這件事我方應該是100%肇責不會有異議,也會負擔後續費用
: 我的保險有車體險+第三人+超額
: 對方是營業車 保險則是乘客險+第三人 但是沒有車體險
: 我的疑問是:
: 1. 因為我方的車有車體險 所以應該可以不用等肇責就可先直接復原?
: 2. 對方的車損則是用我的第三人賠償對嗎?這個還是需要等到肇責出來才會賠嗎?因為
: 對方沒有車體險。
: 3. 另外因為對方是營業車,請問這幾天修車的營業損失要怎麼計算呢?對方有給我看他
: 一個月的收入,我的第三人財損會賠到這個嗎?
: 還請版友幫忙分析一下.... 另外我對於未保持安全距離導致車禍真的感到非常抱歉
只要你有保第三人超額
你就不用出半毛錢
營業車 營業損失 賠!
二手車價值減損 賠!
保時捷 法拉利 藍寶堅尼撞爛 賠!
對方如果要繞過保險公司打電話要跟你要錢
就叫他不爽就去告
不管法院判賠 100萬 300萬 500萬
第三人財損超額 通通賠!
自從我保了第三人財損超額
遇到保時捷 藍寶堅尼 2b1a...都沒在讓的
就算a到就是出險 沒什麼好怕的
要討錢? 去跟我的保險公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