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日前發生車禍,發生主因如下
我綠燈要左轉,但對向前面有一台公車停著擋住視線
這時我左轉後才發現對向有一台車直行並跟我撞上
示意圖
https://upload.cc/i1/2022/03/17/n6dcqH.jpg
最近初判表下來,但沒有寫罩則比例
只判我違反左轉車不讓直行車(安102-1-7)
但判對方四輪以上之汽車行駛在慢車道上(安95-2),我後來看了一下街景圖
發現對方行駛在摩托車道上才撞到我這樣
最近對方打來說他們只有行政裁罰的問題,沒有罩則
想請問一下這樣是否合理,還是我要去申請鑑定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