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你可以觀察一下
通常會設計這種號誌的十字路口
大部分都是車流量較大,雙方直行車非常多,但是「某一向的左轉車也超多」的地方
這樣的設計
讓這一向的左轉車在雙燈亮起時,能盡快的通過路口,盡量不要影響交通
用「犧牲另一向的幾秒綠燈的完全通行權(完全紅燈),換取這一向能順利快速通行的左轉車」
能不能改善通行?
如果上下班經常經過這種路口的人就能了解,絕對是有幫助的
如果沒有這種號誌的設計,左轉車很多的那一向
會因為雙向直行車完全不間斷,無法左轉通過路口
所以無奈之下他們就會做出能通行的兩種方式
1) 紅燈熄滅的瞬間,大腳油門衝出去先佔路權先贏 (綠燈搶快)
2) 先停在馬路中間,綠燈熄滅的瞬間,等對向直行車停下來後,趕快左轉過去 (闖紅燈)
這兩種情況,都是造成交通壅塞,以及意外頻傳的行駛方式
通常在這種路口,一定常常發生,左轉車與直行車碰撞的事故
有了這種雙燈號誌
開車比較溫馴的人,因為知道雙燈出現時會有比較安全的通行路權,所以他們會願意在停止線後方等候
直行車流比較少的時候,也能讓左轉車不會因為「只有直行箭頭號誌」而卡在左轉道佔著無法前進
以我自己的經驗
在那種「雙向直行超多,某一側左轉也很多」的十字路口
這種雙燈號誌是確實的有達到改善交通的其中一種方式
我想會有這種燈號,就是因為這種路口可能發生太多次車禍,死傷太多人,所想出來的變通方式
要不然其實負責號誌的根本不需要這麼忙,多弄這一個雙燈號誌幹嘛?
「啊就讓你們左轉車繼續去搶快繼續去闖紅燈,直行左轉繼續快樂碰撞」就好了
何必把這鍋往自己身上背,如果引起民怨更慘,直接被罵到臭頭
同時我認為
之後在這種『特殊車流量通行狀況』的路口,這種雙燈號誌應該會慢慢普及下來
以上
※ 引述《shrinkage (Shrinkage)》之銘言:
: 交通法規
: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214條
: "(四)圓形綠燈與箭頭綠燈不得並亮。"
: 法規寫得很清楚 圓綠燈與箭頭不能同時亮起
: 但道路上還是看的到這種燈
: https://i.imgur.com/A4rzAz3.jpg
: https://i.imgur.com/ZIuaEQF.jpg
: 所以是法規該修改?
: 還是實務上這種並亮的作法 對改善通行沒用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