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妹妹2月中時開車有和人發生擦撞, 主要是起步要左轉時,
沒注意到左側有機車高速行駛過來
當下妹妹沒機會閃, 只能停在那邊讓他撞了, 事故照片如下
https://imgur.com/Uh7B8GH.jpg
https://imgur.com/KQ8Kd1N.jpg
https://imgur.com/IW5kfWG.jpg
騎機車的男生車子毀損, 妹妹車子剛換的輪胎也被撞破
男生有輕微擦傷,但不嚴重(醫療收據300元,停工一天)
本來以為保險處理即可, 不過上周機車男子傳訊要求談和解, 妹妹保險業務說他出面就好
後來聽說談了兩次,但對方仍不滿意,保險業務要妹妹打電話給機車男子談, 對方就直接交
電話給他的保險業務,開口就是除了保險理賠外,還要16888的紅包
我就和對方業務說下周大家雙方當面談
附上警方的初判表如下,不知各位覺得這樣責任比是多少?
https://imgur.com/esLZsKB.jpg
妹妹保險是覺得這樣應該7:3, 所以他們計算賠償如下
https://imgur.com/n0glxjm.jpg
補充說明: 妹妹保險雖然覺得是7:3, 但是他直接開38000全額賠償的條件給對方
也不會和對方求償我方車損, 對方卻還是要16888的紅包
不知大家怎麼看,看起來對方傷勢應該不重,醫療費只有300,
下周談和解不知各位是否有建議,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