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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違規檢舉新制4月30日上路,正面表列2大類、46項民眾可檢舉項目,其中最常檢舉的
紅黃線違停,若沒嚴重影響交通安全,不再開放民眾檢舉,不過若是影響交通,民眾可撥
打110舉報,但也引發基層員警擔憂檢舉電話爆量,民眾則質疑光靠檢舉電話,「緩不濟
急」,員警「做白工」的情況恐大增。
交通部今在立院針對全國道路標線設計及號誌做專案報告時,紅黃線檢舉也成為多名立委
關注焦點之一。立委王婉諭質疑,交通部修法後,現在只有46項檢舉,其中紅黃線違停,
民眾仍可透過電話、簡訊的方式通知警方處理,此舉難道不會讓警方勤務增加嗎?
王婉諭說,由於警方接獲通報後,趕去現場也需要時間,屆時搞不好違規情形已不存在,
也就是違停車輛已移走,是否又會造成警方無效疲於奔命。要求交通部三個月內提出檢討
措施。
對此,交通部長王國材表示,過去沒有民眾檢舉制度時,也都是警察在處理交通違規,後
來開放民眾檢舉,確實發揮一定效果,但一年也增加了4百多萬件檢舉案,甚至還多是重
複開單,造成基層警力負擔,所以才和警政署討論,以正向表列的方式,列出46項可檢舉
項目,這些也是違規情節以較重大的項目,另民眾也可以撥打110通報警方處理。
立委林俊憲則提到,為了改善交通,交通部有開放地方主管機關可以因地制宜,試辦標線
標誌,但近五年來,地方政府試辦了11件之多,覺得成效不錯後,送到交通部因為可以正
式辦理,但交通部一件都沒有採納,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林俊憲舉例,最近南投集集在路口試辦禊型標線,以視覺設計的方式讓用路人覺得車道變
窄了,下意識就會減速,南投政府覺得成效不錯;過去高雄市政府2012年、台北市政府
2020年都有類似試辦計畫,送進交通部,同樣還是不準,交通部到底標準何在?
王國材則說,2012年時自己在高雄市政府擔任交通局長,應該是自己送上來的案子,地方
試辦也應該都是覺得不錯才送進交通部,會再了解一下,為什麼這麼多案都沒有採用。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台灣政府到底都在幹些什麼蠢事,也不必多說了
花一堆錢把褲子脫掉再來檢討要不要穿回來
重點是早就知道褲子脫掉會很難看,還是硬要脫。
另一個槽點是路口標線讓車減速,這設計根本是搞笑吧
過路口應該維持正常速度通過才對,哪個時代的腦袋會覺得經過路口要減速?
是嫌台灣的馬路不夠塞嗎?
幸好這東西沒有被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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