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事件反應出了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就是公務車的保險額度非常明顯的不足,我們自己的私家車上路都知道要保個超額,結果整天長時間在路上跑的警車保額竟然只有50萬?
要知道救護車警車消防車就算不是給新聞上的女三寶開,事故機率一定也還是比私家車來得高,試想一下今天一台救護車要過一個紅燈的路口,結果一台超跑過路口不看路不減速高速撞過來,就算跟你肇責55分,那也是要賠個幾百萬跑不了,如果是撞死或撞殘別人,賠上千萬都有可能,更不要說這些公務車值勤時其實只是擁有紅燈優先通行的路權,真的發生事故肇責還是照常算的,反而對方還很容易因為索賠的對象是公務機關就獅子大開口,結果最後當被告要自己掏錢買單的都是基層開車的那個倒霉鬼。
曾經我有個做消防的朋友抱怨說他開公務車出勤都超怕哪天不小心被三寶收了,我就很好奇難道沒有辦法針對個人去保第三人責任險,問了保險業的朋友才發現,還真的沒有讓你開公務車時能夠理賠的保險,也就是說只要公家機關不願意提高公務車的保額,基層人員連想要自立自強自己額外買保險都不行,出了事故就是只能乖乖買單,沒有別的選擇。
所以現況就是公家機關不願意多花預算去提高每一台公務車的保險額度,估計就是一切都照著規範的最低標準去保,反正對高層來說出事也不是他們買單乾我屁事,我預算控制的好能夠升官發財比較重要。所以這也就相對造成了開公務車值勤的基層人員會抱著管你車上的人是不是病急,或者你家燒光光也不甘我的事的心態,反正我就做做樣子鳴鳴警笛,演演戲看起來有在做事不要被投訴懲處就好,不然一個不小心從消防變義消,警察變義交,對他們來說那才真的是人生直接完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