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條怎麼過的= = (33-01-04)

作者: jason3676093   2022-07-13 22:10:46
安安 各位網路交通警察大隊隊長們
小弟前陣子用42-00-00檢舉違規仔,如下影片:
https://lurl.cc/uW5TzoN
想說用最容易過的42-00-00檢舉應該穩穩地
https://imgur.com/a/tcyBTl8
結果警察竟然免費升級33-01-04
查了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十一條:
"""""""""""""""""""
汽車在行駛途中,變換車道或超越前車時,應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
並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
二、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
三、未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四、駛離主線車道未依序排隊,插入正在連貫駛出主線之汽車中間。
"""""""""""""""""""
不太確定他老哥是用第三款去判嗎?
因為影片裡面其實他有打方向燈 所以我排除第一款
但如果未保持安全距離 不是聽說很難過嗎? 因為沒有精準儀器
怎麼知道安全距離多少?
有請網路交通大隊隊長們協助解析~
-
最後附上成功檢舉回函:
https://imgur.com/a/ceDKQ7w
BTW 檢舉手持香菸竟然沒過 O_o
https://imgur.com/a/l8dA9zi
作者: jason3676093   2022-07-13 22:35:00
對不起 /a/怎麼了? 電腦版不能預覽?PiTT 可以預覽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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