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車友好,想詢問一個民事訴訟的相關問題。
事情經過:
昨天回家路上,因為前方計程車在等前方車輛左轉彎所以完全停止,我遠遠看到開始煞車,
因為想說計程車起步慢,我就從左側用限速內超車(非雙黃線),在快要超過的時候我的右
後方被撞了一下,整個機車扭動,於是之後報警處理..雙方無行車記錄器,警察也表示無監
視畫面,故筆錄為各說各話
和解:
今天前往運將提供的原廠保養廠估價,我原本打算3000元和解掉,但估價單出來零零總總連工帶料45000,其中連大燈燈座壞掉而已,原廠都估整組25000,想請問這個時候應該是怎麼處理會比較好呢?
有認識的車行說這樣其實恢復原狀3000已經很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