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zzxxzx127 (Gt_Wei)》之銘言:
: 乳題
: 剛剛接到保險來告知上月底的車禍
: 在他調完資料後,認為應屬我全責
: 想就依我全責的情況下與對方和解
: 但是警方的初判表還尚未出爐
: 我就說等初判表出來再來談
: 他說頂多也是我七他三。
: 實在很無言,究竟是真的三寶嗎?
: 我是右轉車輛,當時要右轉行駛進得來速
: 我有提早打方向燈,車速也不快約20多
: 確認右後方無車,並我也靠右關門了
: 無奈,對方還是硬上我
: 保險專員說:
: 因為我屬於變換車道什麼什麼的,才會是全責
: 我就好奇,對方明顯有反應時間和空間
: 他卻選擇
: 雙方車速都不快,對方也僅有擦傷和瘀血
: 我這邊有乙式
: 而對方是無照的外籍大學生
: 以下是後方行車記錄
: 影片左右顛倒 再麻煩發揮點想像力
: https://youtu.be/Xutq40wfEAg
: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一項第四款: 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
: 或手勢,換入外側車道、右轉車道或慢車道,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但由慢車道右轉彎時
: 於距交岔路口三十至六十公尺處,換入慢車道。
: 換句話說,若是準備轉彎的車輛,只要不是長時間占用車道、有提前駛至慢車道,是可以
: 慢車道上右轉的。
看影片機車已經騎到路肩了,路肩汽機車行駛
是有罰則的,怎麼一堆人說門沒關好,是機車
違規了。
https://i.imgur.com/AkWzl1z.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