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疏學淺 想請版上法律人士/專家幫我釐清疑問:
> 當看到交通事故時 如何確認自己不會成為肇逃罪的對象?
以下提供幾個幻想事故例子來協助大家思考A車是否成立肇逃
若不成立 那在新增任意數量追加事實的情況下是否仍不成立?
0) 通用前提
a) A車為轎車 B車為機車
b) A車駕駛在所有例子中都有認知到事故發生 但都認為與自己無關並駛離
c) B車摔車時和A車的距離 以及駕駛所受之傷 皆與原文新聞案件相同
d) 各例皆不存在其文字敘述內容以外的違規情況
1) A車於幹線行經十字路口 B車於支線看到路口A車時煞車摔倒
a) 追加事實1: A車無照駕駛
b) 追加事實2: A車事發前已在路口煞停 並宣稱是因為看到B車速度不慢怕出車禍
2) A車靜止停等紅燈時 同車道正後方之B車在煞車時摔倒
a) 追加事實: A車酒測值超標
3) A車靜止於路邊停車格內 B車在A車正後方剎車時摔倒
a) 追加事實: 該停車格於事發時間限時禁止停車
4) B車在轉頭看隔壁車道之A車駕駛後 為閃避前方障礙物時煞車摔倒
a) 追加事實: A車駕駛沒穿衣服
9) 通用追加事實
a) B車駕駛在摔車後有起身拍打A車 並大喊"肇逃"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