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
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
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或倒車。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前車。
第三、第四條中的減速車道就是指下匝道時候,短虛線過去那一條
(AV畫質抱歉)
https://i.imgur.com/LlmAhZO.jpg
反之 上匝道併入高速公路後 那條叫加速車道
總之 就是你不可以切到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輔助車道(例如慢車爬坡道)
然後超車再切回來
當初看到這種貼文 第一反應就是
https://i.imgur.com/bcpf9oQ.jpg
專業車評 就這?
連法規都不懂
真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