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昨晚發生的,不打算追究了,純討論,想多了解一些行車規範
(有行車紀錄器)
狀況:
前方剛亮紅燈,我在外側車道停下後,旁邊是一台公車,之後立刻一台
摩托車從我們中間鑽過,在過了我的後照鏡後,我聽到刮到我車子的聲
音,於是我立刻按了兩聲喇吧,肇事車輛停在前方機車停車格內對我揮
手致意(?哪招),當下我沒有下車,因為是車流量大的路口,另一部分
也是沒處理過類似狀況。之後那個紅燈約莫有到一分鐘之久,然後綠燈
後,大家各自駛離,到了目的地後我查看了車子,葉子板有一道刮痕
請問以上的狀況,我能報案控告肇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