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我爸爸之前騎機車因前方巷口突然出現一台車,按煞車被後方機車撞,對方機車沒倒也沒損
傷至多“瘀青”
當下都說沒事,被告民事跟刑事過失傷害,要求賠償300萬美金,說他恐懼害怕無法上班(
他完全沒怎樣.....)
我只覺得遇到腦子不太好的人,告就給他告,怎麼可能告的贏,最多瘀青怎麼可能賠300萬
美金
結果我爸非常的驚恐擔憂,怎麼說都不聽,說我不是法律系沒經驗,這很嚴重!
萬一輸了,有民事跟刑事責任,被關好幾個月或是易科罰金幾十萬,更不用說民事的300萬
美金
我怎麼說都不相信,只說檢察官都起訴了,可能會輸,法官一定重判,法官跟檢察官都不是
好人,法條都是騙人的,反罵我,不要以為這世界都好人
所以我來問問各位網友,到底要怎麼說服這種人阿......
對了,車禍判定責任是0,對方百分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