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連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3nm9S1GwOuk
原文內容:
臨停找餐廳,竟然被開「危險駕駛」罰單!
台北市一名駕駛帶妻子到龜吼漁港用餐,抵達目的地,先讓妻子下車,沒想到臨停16秒,
被後方駕駛檢舉,罰單一張一萬八千元,還要吊扣牌照,裁決所接獲申訴,認為這個案,
雖然妨害後方車輛通行,但應該「從寬認定」,最後不罰。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本來很開心成案非遇突發狀況車道中暫停能成立
一堆想停就停在車道上人跑走 等警察來早就離開
難得有認真執法的員警跟分局
找議員開記者會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 王湮筑:只是一個臨停 所以我們讓它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