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fromtaiwan ()》之銘言:
: 記者楊熾興/桃園報導
: 桃園市10歲陳姓女童2日晚放學後走在斑馬線穿越道路至對向時,先遭54歲吳姓男子駕駛遊覽車右轉撞倒後,再遭由63歲曾男所駕自小客車輾壓陳女,當場造成陳童肝臟撕裂傷、四肢多處擦挫傷路上血跡斑斑,經送醫搶救仍不治。雖然吳男在擦撞後有停在路旁查看,但未待警方到場就駕車駛離現場,涉嫌肇事逃逸,警方事後通知吳男到案說明,訊後將吳、曾2人移送偵辦;家屬則PO文跪求行車記錄器畫面還原當時現場狀況,還他們一個真相。
: 原文內容
: 心得/說明:(30字以上)
: 這種人禍該如何避免?
: 大車司機到底有沒有辦法在撞上前煞車成功?
: 後面的小客車二度輾壓
: 有沒有過失?
禮讓行人必須要做到完全沒有模糊空間
被檢舉要重罰 一次罰個台幣五萬
保證之後大家看到行人斑馬線一定會像美國、日本那樣非常乖的停住 等確定沒有行人
才往前開
老實說台灣監視器那麼密 幾乎每台車 (甚至包括機車) 都有行車紀錄器
只要被檢舉必罰 一次違規就給你罰個五萬
問題就解決了
2024選總統 就看誰有要重視這塊 而且說到做到 就投他囉
不然大家還是認命吧 小孩接送還是自己開車接送 不要覺得說走路不過10分鐘 就讓小孩
自己走 很多時候悲劇就這樣發生了
※ 編輯: francej (36.230.143.203 臺灣), 12/04/2022 10:5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