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francej (~~~~)》之銘言:
: 這法不是保障 電車車主的 充電權益
: 是要保障 停車場業主 充電樁業主 車商 的商業利益
: 阿不然人家投了少說幾十萬 給你不管甚麼車停在上面不充電 他收不到錢 還得了
: 不過往好處想 充電的商業模型已形成 之後開電車只會越來越方便
錯了,正常停車場本來就有電了
弄個一般慢充是能花多少錢?
真正的成本是土地/樓地板的面積
在充電需求不高的現在,充電專用只會造成閒置
更不用說還要處理佔用&紛爭.
長期來看
油車可以合法停充電車位,電動車車主也不要靠腰
停車場業者才有意願持續增加充電車位
是個良性循環,油車、電車、停車場三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