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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老師任導護被撞癱 闖紅燈嫌犯從重改判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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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姓女老師擔任學校導護工作,遭林姓工人開車闖紅燈撞攤。(資料照,讀者提供)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鳳翔國中梁姓女體育老師清晨擔任導護時,被闖紅燈轎車
撞飛癱瘓,家裡還有3個小孩,林姓嫌犯被地院依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處有期徒刑1年半
,案經上訴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合議庭上午宣判,從重改判2年2月。
據了解,2021年12月1日上午7點26分,鳳翔國中梁姓女老師擔任學校導護工作,在校旁東
側保義街、保南2路口值勤,她見號誌變紅燈後,放下導護旗示意往來車輛停車,準備護
送學生過馬路。
不料,林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卻未注意號誌,貿然闖越紅燈,梁師當場被撞飛,造成呼吸
衰竭、頭部外傷併顱骨骨折、右側腦內出血、硬膜上出血及硬膜下出血、四肢擦挫傷等傷
害,經送醫治療後,因傷勢嚴重成癱瘓。
轄區警方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發現林男開車行經路口,完全沒有剎車﹔林男則辯稱因為
趕著上班,一時恍神,沒看到號誌、導護老師,撞到人才踩剎車,已經來不及。案經梁女
家屬提告及鳳山分局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高雄地院審酌林男認罪等情形,依過失致重傷害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年6月,案經上訴高
雄高分院後,合議庭上午宣判,認為林男涉案情節重大,從重改判2年2月徒刑,比原審多
8個月,仍可上訴。
心得/說明:
當酒駕相關法律已經修改多次了
其他的交通致死傷法律沒有相對修訂
有失法律的罪刑相當原則
但這就是一般民眾與媒體的偏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