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最高速限可佔用內車道,何必切回去

作者: samallan (閃雲)   2023-03-22 10:09:12
噓 patrick555 : 我相信在這邊討論也不會有什麼結果 看不慣內線定速 03/22 09:24
→ patrick555 : 仔有能力就請去找立法委員修改法律吧 03/22 09:24
看立法院怎麼說的
107年4月立法院議題研析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167765
(二)據報導內側龜車名列國道重大惡行,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內側車道
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未駛回原車道導致堵塞,處6千元至1萬2千元罰鍰;但交通部
卻開一道後門,「小型車在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的最高速限行駛於
內側車道」,形成模糊空間,導致警方執法不易。警方坦言,法規對內車道占用時
間及距離都未明訂,以現場執勤人員判斷為主,若內線車輛被中外線車超越,就是
明確的速度過慢。但每次開罰,用路人將罰單貼上網常掀起論戰,多數人對於內車
道是超車道、或只要最高速就能開,莫衷一是,警方也坦言開罰後,民眾不服申訴
機率很高。高速公路局指出,臺灣道路容量飽和,才開放內側當「超車道」兼「快
車道」,主要供超車之用,超完就讓出,若要開須以最高速,不能阻礙超車,「是
因應臺灣路況的彈性措施。」學者指出,國外駕駛人花很長時間培養駕駛文化與道
德,高速公路上車雖多,內車道極少被長時間占用;但臺灣人常占據內側車道就死
不出來,應以執法、源頭考照教育,改變用路人不良的駕駛習慣。
國道警察的標準:內線車輛被中外線車超越就是明確的速度過慢
高速公路局的標準:超車道兼快車道是彈性措施,不能阻礙超車
學者指出:沒文化與道德的臺灣人佔據內側車道死不出來
還真不是沒找立法院
但立法院認為立法院制定的法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是正常的
是交通部的行政命令(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亂搞
所以法律不是問題
問題是執法鬆散、怕被申訴、駕駛人沒文化沒道德跟交通部亂搞
作者: BigRollPeace (我不是佳里人)   2023-03-22 14:30:00
真的修法也會有人嚷著說政府剝奪他在內線用速限上限行駛的權利啦,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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