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在山道上跟在高速內線上讓路的人口

作者: berryc (so)   2023-03-22 18:51:59
※ 引述《Asvaghosa (雲上的天)》之銘言:
: 依著自己的行車經驗、觀察車板、以及地圖型行車影像分享平台一段時間
: 看得出來大多數行車的人不會讓路給後進車速較快的人;
: 但是仍然好奇有沒有少數朋友抱持一樣的方針?
: 也就是說只要不是前面跟側邊同時被擋住, 就會讓路給後面想開更快的人。 比如
: 1. 山路即使兩線道 只要後面勢頭比較快, 且不在行車集團且前方無暗彎視線死角, 我就讓.
: 2. 國三國一內線不論車速多快只要後頭迫近且車側有空位就讓。
我發現很多沒搞懂 禮讓/應讓兩者的差別
權利表示你讓不讓都是你的自由,禮讓也只是讓利給特定人
並沒有比較偉大..就像捐錢捐給 私人的基金會/公家單位 的差別
比較偉大的是直接放棄用路權利,讓路上的車子數量-1
因為受益的是全體用路人
義務你不讓就是違規,被罵白目或烏龜很合理,讓是應該
這狀況只存在後方有公務車鳴笛時
這時候你是把資源讓給社會大眾,而非特定人
大家也會給你掌聲
再來說說平面道如山路的應讓,相關規定也有寫在交通規則裡
為什麼有這規定?這就是車道分割的概念啊,為了增加道路的使用效益
(前車靠右,讓後車能在最小限度跨越車道甚至可以在同車道內超車通過)
國道能車道分割嗎? 根本完全不適用
版上一堆飆仔很愛在國道拿平面道的規定,偷偷置換概念
好像讓車是應該,我讓車我自豪,其實你每一次切換車道都是把周圍的車子
拉進分母來分攤風險,而受利者只有被你禮讓的特定車輛
結論:
再說一次國道沒有應讓的規定 (除了前面提到的執勤中的公務車)
即便是烏龜, 你可以罵可以檢舉,因為他違規了
但烏龜的義務是離開超車道, 而不是讓你
拜託飆仔不要老是為了創造更好飆的環境在那邊講一堆沒邏輯的話
真的很難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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