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為一個被版上唾棄的40%貼黑仔,來討噓兼討論一下修法怎樣容易過
首先,交通部要先估計修法的影響範圍有多大,範圍多大,阻力就有多大,假設比照日本
的70/70%,可能全台灣九成以上的車輛都必須要重貼,如果是南韓的70/40%,也許可以縮
小到六七成,或是有一部分的車只需要改前擋
再來,就要評估削減阻力的方法跟成本,隔熱紙不是當年的安全帽,100塊就買的到一頂不
會被罰的瓜皮,重貼一次成本往往要上萬,廠商也有存貨要處理。最簡單的方法就是落日
公告時給予一定的緩衝期,讓民眾跟廠商都有時間分散更換以及處理存貨的成本
有了初步草案後,各政黨的選區民代就要負責去跟選民溝通,比方說:隔熱紙也是有壽命
普通的五六年後有貼跟沒貼一樣,遲早也是要換,你的車也四年多了,現在換70%的新紙
效果比舊的40%要好又安全.....嘎拉嘎拉嘎拉....總之,讓受影響的選民認為自己不是因
為你修法才要多花這一兩萬,才不會修法後民怨爆棚,又要重修甚至執法單位裝死不執行
反而讓法律的信用打折扣
選區民代溝通的過程會得到各種不同的回饋,有人可以接受、有人跟政府要補貼、有人要
超級長的落日、有人不管怎樣都是政府幹拎良,民代們得到這些回饋之後自己評估納入修
法參考,最後通常都是喬出要求馬上好跟要求別管我的選民都很不滿意,但中間多數人可
接受的方案
比方說公告一年後實施,新車滿五年驗車需加驗透光度,六年後全面禁售不合格隔熱紙。
如此可以有理由(隔熱紙老化失效)說服舊車車主更換合格隔熱紙,新車車主也可以自己
選擇是否一開始就直接貼合格隔熱紙,或是硬要貼40%以下等五年再換,廠商也有時間調
整庫存跟產線
如果五年嫌太慢要加速更換,可能就必須有補貼方案來降低民意反彈。總之,這是改變
現狀的修法,要改變現狀一定要付出代價,就看這個代價是誰要支付,如果都要別人付
錢,那別人選舉時投票給承諾翻掉法條的民代只是剛好而已,只想要快要好要便宜的改
革可以回家洗洗睡,夢裡甚麼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