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班的時候經過台北市建國高架橋與民生東路交口,
由於要從建國北路左轉民生東路,需要轉到橋下等綠燈。
大概就像這樣 https://imgur.com/ke80mou
結果今天遇到一台計程車,他是第一個左轉的車,他為了躲陽光,
就停在大概離橋下的停止線前1.5台車身的距離。
理論上左轉車如果發現左轉會卡到對向車道的話就會等下一個綠燈,
不過因為看到計程車前面還有空間,預期計程車會往前開,
所以後車就直接左轉等計程車往前。
我是第三台車,剛好是最後一台不會擋到對向車道的車
但是我後面的第四台車已經擋住對向的車道了,所以我按喇叭示意計程車向前。
這計程車大爺竟然無視後面車已經堵起來了,依然故我的停在那裡躲太陽。
請問遇到這種情形要檢舉的話,要用哪一條法規。